原本他们是打算把帽子扣在那家伙头上的,却没想到他熘的还挺快,也不知是被洪水冲的没影了,还是跑没影了,总之没有捞着。
让巴姆特背锅还是牵强了些,毕竟那家伙自己就是大贵族,在塔桑河边的土地可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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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论这些家伙之前是什么身份,饿着肚子的人都一样,这些人远远要比一群看起来像土匪一样的抵抗军可怕的多。
光靠他们家里的那点家丁是挡不住这些人的,如果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军队保护勐犸城,他们分分钟就会被那群流民们吃的连骨头都剩不下来。
巴姆特和他的地方军已经完蛋了,他们除了向新的主人献上忠诚之外别无选择,而且必须紧紧抱住这位新主人的大腿。
拉西可以肯定,就算自己把整座城抢光,也绝没有人敢说一个不字。
不过,他当然不会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蠢事儿。
勐犸城虽然带个「城」字,但这儿却穷的就像个大农村,哪怕是大贵族的家里也没多少油水,和好歹有个克拉芭市场的金加仑港根本没得比。
他就算抢也抢不来多少东西,反而影响了联合会那边对他的评价,更何况现在这里是他的地盘了,哪有自己抢自己的道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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